婚前共同购房,由我单方按揭,房产证写双方名字,首期出资比例为我8:2她,现在离婚,房产升值如何分割?
问题补充:婚前是双方自愿出资的,我8她2,她无法办理按揭,因为单位在外地,所以我单方按揭,现在离出房产证还有1年大半的时间,打算将房子出售,只是确定房产升值部分利益的分配。
PS:离婚的过错方为对方。
律师友情回答:
一个大的方向:房子共同共有.婚前出资的8\2部分资金按婚前财产处理,婚后支付部分按共同财产处理.增值部分分割按照这个原则\及婚前投入财产占整个出资的比例等因素处理.
1\你的案件要考虑的因素比较多:婚姻成立的时间与在付款的整个进程中,婚姻成立的时间是个重要的因素.
2\你所说的还要结合证据来考虑,你表述这是属于是待证事实,能否能落实到法律事实
相关文章:我国婚姻法中离婚财产分割的现行法律规定http://www.bj148.net/ShowArticle.shtml?ID=20091113911341723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