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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地产律师】房屋交付使用怎么认定?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出卖人、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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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北京房地产律师  来源:www.bj148.net  阅读:

北京房地产律师

房屋交付使用怎么认定?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出卖人、买受人承担?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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