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地产律师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出卖给第三人,买受人可行使那些权利?
吴坤乾律师友情回答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