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房产诉讼 >> 文章正文
委托拆迁估价时,怎样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包括用途)和面积?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吴坤乾  来源:北京房地产律师  阅读:

 委托拆迁估价时,怎样确定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包括用途)和面积?

                     

 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
 各地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认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或者面积协商一致的,可以按照协商结果进行评估。

 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不能协商一致的,应当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确认。对被拆迁房屋的面积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依照《房产测绘管理办法》设立的房屋面积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没有设立房屋面积鉴定机构的,可以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房产测绘单位测算。

  对拆迁中涉及的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认定的具体问题,由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办法予以解决。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北京市朝阳公安分局派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
·建筑物专有部分范围是那..
·已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后..
·逾期付款违约金及迟延履..
·人民银行规定关于验资不..
·吴坤乾
·[刑事侦查]揭露走私车“..
·中国人民银行历年人民币..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