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万存款不翼而飞 储户状告银行返还”案
赵先生称,他于2009年2月在某银行办理了一张储蓄卡,存入现金4万元,四天后又存入4万元。后来,赵先生仅于2月13日用该卡消费4979元,之后再未使用。2009年4月29日,赵先生到银行取款,发现卡中仅余数十元钱,其余7万多元不翼而飞,后在柜台查询,得知其款项在3月9日、10日在东莞及其他未知网点被人分批转账取款。赵先生称自己在上述期间从未去过东莞,也未使用银行卡。赵先生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将7万多元支付给他。
本案于2009年7月23日上午9:00,在丰台法院615室公开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