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上午9点,广西柳州市柳南区飞鹅二路1号谷埠街国际商城C区一楼人声鼎沸,变得热闹起来。原来是住在谷埠街的原200多名回迁户陆陆续续来到这里,与广西正和公司签订协议。一位姓安的回迁户说:“拖了近4年的纠纷今天终于看到了解决的曙光。”
2003年4月,这些住在谷埠街的住户与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拆迁前回迁户们的水表是市自来水公司直接供水,并直接向自来水公司交费的独立水表。正和公司在《国际商贸城安置房标准》第3条里明确承诺:“水电管线室内到位,独立水表、独立电表”。
而在2006年正和公司交房时没有告知回迁户,安装的水表是经过二次加压的分表。回迁户们在交水费时得知被加收了二次加压费后,才知道正和公司安装的水表是经过二次加压的分表。由于不符合正和公司向回迁户们承诺的《国际商贸城安置房标准》中的第3条,水质无法保证,并造成回迁户们在经济上受到损失。于是回迁户们到柳南区人民法院要求起诉立案。
拆迁户诉请正和房开履行承诺,将其安装在回迁房屋的经二次供水的分表改由自来水公司向用户直接供水,用户向自来水公司缴纳水费的独立水表,并承担改造费用;请求正和房开在履行承诺前,保证向拆迁户正常供水和保障供水质量并按自来水公司城市居民用水收费标准收取水费。
由于这一集团按涉案人员多,涉及水管改造工程量大,判决后难以执行,为此柳南法院决定争取依靠政府部门的支持,调解解决这一集团纠纷,遂将案件移交驻该院的人民调解工作室主持调解,法院同时派员协调调解,以用最缓和的方式协调业主和房开、物业双方的矛盾,最终解决这起纠纷。
收到案件后,人民调解工作室的人民调解员在柳南法院立案庭法官的指导下,积极组织业主和房开、物业进行调解,并多次上门到物业公司和业主家中解释法律条款、讲道理,同时协调相关政府部门,争取支持。经过一年多的不懈努力,最终双方各让一步,达成了人民调解协议。
为保证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柳南法院还在现场设点,为拆迁户和正和房开、正和物业的人民调解协议免费进行了司法确认,并将发放司法确认文书。
该协议的签订,意味着这起历时4年的纠纷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