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先生声称,他花费3.5万元购买的含有6个“6”的吉祥固定电话号码,被过户到他人名下。何先生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简称联通北京分公司)起诉,索赔损失8万。昨天上午,西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何先生说,去年8月,他花费3.5万元从他人手中购买了一个含6个“6”的固定电话号码的使用权,并在营业厅办理过户变更手续。预交500元话费后,他申请了停机保号,一个多月后又恢复该号的使用。去年12月9日,何先生发现其电话无法使用时,查询得知号码已登记在他人名下。
何先生认为,联通北京分公司违反了合同约定,起诉该公司按照市场价赔偿涉案电话号码的损失8万元。
庭审中,联通北京分公司的代理人称,公司不存在违约行为。代理人说,办理过户手续可以是原机主和新机主一起办理,也可以是他人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办理。涉案号码是新机主鲁某办理的手续,变更单上有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对此,何先生表示,过户手续是在他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的,他对变更单上的身份证复印件不认可,签名并非他本人签写,并申请法院调取过户时的监控录像。何先生还拿出当月7日和12日往返北京到老家的火车票,以证明他当时不在北京。对方则认为,这不能证明过户当日何先生在外地。
庭审最后,双方同意调解。联通北京分公司称何先生可以再选一个号码。何先生表示,给类似的“吉利号”可以调解。
随后法官宣布休庭,原被告双方将在庭后商量具体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