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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辩护律师】贵州法院审判枪杀村民警察防卫过当还是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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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北京刑事辩护律师http://www.bj148.net  阅读: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吴坤乾律师

2010112日,贵州省关岭自治县坡贡镇发生了一起民警在处警过程中使用枪支致两人死亡的案件。目前,遵义市公安局已依法对张磊刑事拘留。

异地立案侦查

  120日,由贵州省委政法委统筹协调,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为主、省公安厅配合的联合调查组赴案发地进行调查。同时,省检察院、省公安厅从最高检察院、公安部聘请了7位刑事技术专家参加调查工作。

经勘查验证及广泛、深入走访目击民众,联合调查组查明,关岭自治县公安局坡贡镇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在执行公务中,不当使用枪支致人死亡。联合调查组认为其已涉嫌刑事犯罪,建议提交司法机关立案侦查。为依法公正调查处理该案,贵州省公安厅已指定由遵义市公安局异地立案侦查。

开庭审理

贵州省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坡贡镇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在出警过程中使用枪支致两人死亡案,经贵州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遵义市中级法院917日在遵义市汇川区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

  张磊:“致两人死亡,心里很难受”

  2010917日上午9点,案件在汇川区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审。庭审期间,张磊发言时声音低沉,坐在后排的人无法连贯听清。以至于法官提醒他,要大点声。法官问张磊对此案有什么想法,张磊说,因为自己的行为,造成两个人死亡,自己心里很难受,向死者家属道歉,对不起死者和家属,希望法院依法审判。

  庭上,控辩双方围绕“两被害人是否有抢枪行为”、“张磊开枪是否正当防卫”两个焦点问题各抒己见。多数证言显示,两名被害人与张磊有过抓扯,系暴力袭警。张磊供认1分钟内连开5枪,承认后3枪使用枪支不当。公诉人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张磊的刑事责任。

  被害人家属愿降低索赔总额

  该案附带民事诉讼方面,死者郭永华、郭永志的12名亲人曾向张磊索赔总计91万余元。庭审时,被害人家属表态,愿意将索赔总额降低到83万元。张磊沉思片刻后说,“还没考虑好。”17日的法庭调查到中午12点宣告结束。

审判长宣布将择日判决。

被告人家属认为,故意杀人防卫过当相悖

整个庭审过程中,张磊的母亲始终守候在法院大门外。

张磊的哥哥张旭抱怨说,开庭前法院只给被告人家属2张旁听证,以致很多家属被拒法庭外。他希望法院能够真正公开审理,让媒体普通老百姓和公安干警都能够进入旁听,如果真正公开审理,即使判张磊死刑我们也不抱怨

但张旭也表示不会让母亲进入庭审现场,因为她患有严重的高血压。

张旭说,弟弟张磊是一个非常负责任也很敬业的警察,一心都扑在工作上,很多时候两个月才回一次家,也是一个很较叫真的人,多次受到上级的嘉奖。而死者每星期都会去坡贡镇喝酒,以喝酒就打人,是当地的村霸。

张旭认为,张磊与死者并不相识,更无冤无仇,如果不是因为出于公务,也不可能出现现在的结果。但公诉机关起诉书中既认定张磊为故意杀人,又说是防卫过当,这是明显的自我矛盾。

张旭表示,如果法院判定张磊有罪,他们肯定要上诉甚至上访。

受害人家属质疑投案自首防卫过当

受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徐建国表示,受害者家属对检方起诉书指控认定被告人张磊犯故意杀人罪的定性是准确的,但对起诉书指控认定被告人张磊的犯罪部分事实持有异议。

受害方认为,检方认定张磊的行为属防卫过当,是完全偏信了被告人张磊的供述。根据庭前质证和庭审,被告人张磊以违法使用枪支为前提,并不具有防卫过当的法定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因为即使张磊第三枪击中郭永志右大腿属正当防卫,但此时郭永志已不可能继续对张磊实施攻击,其后张磊第五枪击中郭永志颅脑,这就绝不可认定为防卫过当。

对于法院限制旁听者进入法庭的做法,被告人及受害者家属双方均表示难以接受。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吴坤乾律师

杀村民警察开庭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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