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离婚典型案例 残疾人婚姻依法受到保障
婚姻律师
为了依法保障残疾人的各项权利,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2016年5月14日发布了10个有关残疾人权利保障的典型案例。接下来,我们就通过其中的一个典型案例,观察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残疾人离婚案件的处理方法。(案例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20871.html)
曾某某与张某某离婚案
【基本案情】
曾某某系智残等级为二级的残疾人,2013年7月与张某某登记结婚。在曾某某怀孕后,其父亲担心有遗传风险,要求曾某某流产未获曾某某、张某某同意且又有房屋拆迁利益分配问题等原因,导致曾某某、张某某与曾某某的父亲矛盾日益加深。后者遂以曾某某的法定代理人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听取各方当事人及相关证人意见,走访社区居委会、婚姻登记管理所、计生委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上,认定曾某某虽有智力残疾,但与张某某在婚后共同生活期间夫妻关系和睦,并无感情破裂迹象,本着尊重和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权益的考虑,依法驳回了曾某某父亲提出的离婚诉讼请求。(本案报送单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律师分析】
本案中比较值得注意的是,残疾人曾某某的父亲是以残疾人的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诉请离婚。然而,在本案中,法院没有听信曾父的一面之词,而是通过走访社区居委会、婚姻登记所、计生委详细了解了残疾人曾某某与其丈夫张某某的实际婚姻状况,发现他们感情和睦,并无感情破裂迹象的事实,继而驳回曾父的诉讼请求。可见,人民法院对于残疾人离婚案件和普通人离婚案件一样严格依法处理,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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