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坛周边简易楼腾退项目于2015年10月15日至2016年1月15日进行预签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工作。截至2016年1月15日,该项目57栋简易楼预签征收补偿协议比例已全部达到85%,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北京市旧城区改建房屋征收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决定对下列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具体门牌为:
天坛南里东区1、2、3、4、5、6、7、8号楼;
天坛南里中区1、2、3、4、5、6、7、8、9、10、11、12号楼;
天坛南里西区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号楼;
天坛西里北区4、5、6、7、8、9、10、11号楼;
天坛西里南区1、2、3、5、6、7、8、9、10、11、12号楼。
该项目申请征收的建设单位是北京燕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由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组织实施本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北京市东城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作为实施单位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实施工作;北京龙泰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源龙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西域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北京仁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市金利安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及北京国地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房屋评估工作。
该项目正式签约期限为2016年1月21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止。已在预签协议期限内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生效;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含未办理购房手续的承租人)应当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已在预签协议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应当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20日内(春节假日顺延7天)将被征收房屋腾空并完成交房手续;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含未办理购房手续的承租人)应当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后20日内(春节假日顺延7天)将被征收房屋腾空并完成交房手续。
对本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注:天坛周边简易楼腾退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已于2015年9月20日在征收范围内及市住建委网站公布。
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第一分指挥部:
天坛东里南社区:永内东街东里5号楼东侧平房,联系电话:13901295621(天坛南里东区1-3号楼);
天坛东街东里社区:永内东街东里5号楼东侧平房,联系电话:13621348897(天坛南里东区4-7号楼);13301033070(天坛南里东区8号楼)。
第二分指挥部:
天坛西里北社区:永内西里北区5号楼西侧平房,联系电话:13651193946(天坛西里北区4-11号楼)。
第三分指挥部:
天坛永内东街中社区:天坛街道办事处文体中心南侧平房,联系电话:17001288905(天坛南里中区1-3号楼);17710119579(天坛南里中区4-8号楼);13366239325(天坛南里中区9-12号楼)。
第四分指挥部一组:
永内大街社区:永定门内大街天坛南里西区附近,联系电话:13651273798(天坛南里西区5、7、9、11、13、15号楼);13366239325(天坛南里西区1、3号楼)。
第四分指挥部二组:
天坛东街西里社区:永定门内大街天坛南里西区附近,联系电话:67010832(天坛南里西区2、4、6、8、10、12、14号楼)。
第五分指挥部:
天坛永内大街社区:永内西里东区10号院东侧平房,联系电话:13651193946(天坛西里南区1-3号楼);15010861241(天坛西里南区5-12号楼、天坛南里西区16-18号楼)。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