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土地征收 >> 文章正文
地铁十九号线一期工程平安里站房屋征收决定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  阅读: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

西政房征字【2018】第1号

 

为进行地铁十九号线一期工程平安里站项目建设,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西城区人民政府决定对下列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具体门牌为:赵登禹路62号、甲62号、乙62号、64号、甲64号、66号、丙66号、丁66号、68号、70号、甲70号、72号、74号、甲74号、乙74号、76号、78号、80号、82号、甲82号、84号、乙84号、86号、88号、甲88号、乙88号、丙88号、丁88号、戊88号、171号、173号、175号、177号、179号、甲179号、181号、甲181号、乙181号、丙181号、183号、甲183号、乙183号、丙183号;金果胡同1号、3号、甲3号、5号、7号、9号;宝产胡同64号、甲64号、66号、甲66号;育德胡同49号、51号、51号迤西(公厕)、53号、甲53号、乙53号、丙53号、丁53号(以规划范围为准)。

该项目立项主体是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组织实施本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北京市西城区房屋土地经营管理中心作为实施单位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实施工作;北京仁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负责评估工作负责本项目的房屋评估工作。

项目签约期限自2018年6月12日起至2018年7月26日20时止,上述征收范围内各被征收单位和居民应当在签约期限内签约。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特此公告。

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办公地址:赵登禹路80号   联系电话:66008901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2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北京市朝阳公安分局派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
·建筑物专有部分范围是那..
·已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后..
·逾期付款违约金及迟延履..
·人民银行规定关于验资不..
·吴坤乾
·[刑事侦查]揭露走私车“..
·中国人民银行历年人民币..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