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行光源里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八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西城区人民政府决定对下列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该项目征收范围为:北起白纸坊东街,南至里仁街接宏建南里西、南边界,东至半步桥胡同接半步桥街,西至右安门内大街。具体门牌为:半步桥胡同5、7、9、12、14、16、18、甲5号院;半步桥胡同20号楼;半步桥街1、3号楼;半步桥街2号;半步桥街5、7、11号院;光源里一巷1-20、24号院;光源里一巷25号楼;光源里一巷6号东;光源里一巷9号西;光源里一巷12号东;光源里一巷18号东;光源里二巷1-6号院;光源里二巷7号楼;光源里三巷1-6号院;光源里三巷3号西侧;光源里三巷13号东;光源里四巷1、5、6、11-15号院;光源里四巷2、3号楼;光源里五巷1、2、3、5、7、9、10、12、13号院;光源里五巷4、6号楼;光源里2号北侧;宏建北里1号楼、2-20、23-66号院;宏建南里1-4号楼、2、3、5、6、7、13、14、16-19号院;里仁街9号;信建里31-37、59、60、7甲号院;白纸坊东街20、22(24东)、24(24西)号楼;右安门内大街16、20号楼;白纸坊东街22号院;里仁街11号;里仁街甲44号。
该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由西城区人民政府负责,由西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组织实施。西城区人民政府成立光源里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实施工作。经核准,本项目的立项主体为北京天恒正合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华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名洋灏正房地产土地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大地盛业房地产土地评估公司、北京龙泰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北方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项目评估机构,负责被征收房屋的评估工作。
项目签约期限自2016年3月19日9时起至2016年5月17日24时止,上述征收范围内未在预签协议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应当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之规定,特此公告。
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注:《光源里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已于2015年12月28日在征收范围内进行公布。
现场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2号
联系电话:010-63569215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