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第九条规定,本委已对北京住总绿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密云区穆家峪镇新农村刘林池棚户区改造项目,核发了“京建密拆许字(2018)第1号”房屋拆迁许可证。
拆迁人:北京住总绿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密云区穆家峪镇新农村刘林池棚户区改造项目
拆迁范围:北京市密云区穆家峪镇东至京承铁路、南至潮河、西至行宫小区及檀营回迁小区、北至站东路。
征地拆迁范围如下(最终以规划批复为准):
(一)刘林池村征地拆迁范围:
东至规划刘林池路、南至101国、西至檀东路、北至新农村街。
(二)新农村征地拆迁范围:
1.东至规划道路、南至新农村南街、西至刘林池东路、北至新农村街。
2.东至规划道路、南至101国道、西至规划道路、北至新农村南街。
占地拆迁范围如下(最终以规划批复为准):
(一)刘林池村占地拆迁范围:
1.东至檀东路、南至东源路、西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道路。
2.东至刘林池路、南至新农村街、西至檀东路、北至刘林池一街。
(二)新农村占地拆迁范围:
1.东至密兴路、南至新农村街、西至新檀路、北至京承铁路。
2.东至规划道路、南至新农村南街、西至宜兴街、北至新农村街。
3.国道南侧小南庄。
搬迁期限:自2018 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7日止。
被拆迁人对房屋拆迁许可证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或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北京市密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1 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