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土地征收 >> 文章正文
昊天大街(月华北大街--长虹东路)道路工程项目房屋 征收决定 京房政征字【2017】第01号
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
作者:  来源:北京房地产律师  阅读: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规定,昊天大街(月华北大街-长虹东路)道路工程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现做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

征收范围:北起月华北大街与京周路交叉口,向南经规划晨光西路、规划多宝路、体育场路、北关东路、良乡中路后,线位折向东南下穿京广铁路,经长虹东路并于轨道交通房山线高架区间下穿过,终点与良官路顺接。上述规划红线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附属物在征收范围内。

签约期限:各被征收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自2017年8月29日起至2017年9月28日,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完成搬迁。

征收实施单位:北京市房山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评估机构:北京开元恒基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北京房兴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昊天大街(月华北大街-长虹东路)道路工程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9日

】【关闭窗口
 :: 站内搜索 ::
 
 :: 点击排行 ::
·北京市朝阳公安分局派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
·建筑物专有部分范围是那..
·已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后..
·逾期付款违约金及迟延履..
·人民银行规定关于验资不..
·吴坤乾
·[刑事侦查]揭露走私车“..
·中国人民银行历年人民币..
设为主页  |  收藏本站 | 友情链接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