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的规定,决定对石景山区北辛安棚户区改造A、B区房屋征收项目范围[A区:东至北辛安东路、国地与集地交界线(不含集地),南至石景山园南区南二街,西至北辛安路,北至阜石路;B区:东至特钢厂区,南至石景山路,西至北辛安路,北至阜石路]以内的住宅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
该项目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按照在项目范围内公开征求意见并修订的《北辛安棚户区改造A、B区房屋征收项目私有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北辛安棚户区改造A、B区房屋征收项目公房征收补偿方案》实施。项目房屋征收部门为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实施单位为北京市石景山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评估机构为公开选定的北京华天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汇盛信达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安泰祥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中地联合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西域房地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北京首佳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金利安房地产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诚亿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签约期限自2016年12月6日至2017年1月16日。
被征收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宅房屋各征收现场办公室及联系电话:
现场办公室 | 地址 | 联系电话 |
大街私房 | 和平街35号 | 1-4组:57422239;5-9组:58349943 |
大街公房 | 和平街32号 | 58349941 |
南北岔私房 | 北辛安南岔45号 | 1-4组:58349946;5-7组:57422267 |
南北岔公房 | 北辛安南岔45号 | 57402073 |
铁新私房 | 新房子16号(南院) | 57402071 |
铁新公房 | 新房子16号(南院) | 58546099 |
附件1:《北辛安棚户区改造A、B区房屋征收项目私有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附件2:《北辛安棚户区改造A、B区房屋征收项目公房征收补偿方案》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